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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6-20    来源: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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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发布的一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涉及我县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谷满堂(望都县)餐饮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3月17日,我局接到河北卓润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GZA202203848),谷满堂(望都县)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餐具项目不符合GB 14634-2016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2022年3月17日,我局接到河北卓润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GZA202203848),谷满堂(望都县)餐饮有限公司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634-2016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结果为“大肠菌群,50cm;标准指标不得检出;实测值检出;单项判定不合格”;我局执法人员到该店直接送达了检验报告(NO:GZA202203848)。该店《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明处悬挂,从业人员均具有有效健康证,餐具数量与消毒柜、保洁能力不相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我局当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2022年3月18日,该店已配备一台毒柜和一台保洁橱并已投入使用。2022年6月7日,该店向第三方检测机关送检餐具,检验结果为合格。未收到由于鱼盘大肠菌群不合格产生的相关投诉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清洗、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对自己的违法有较深刻的认识,并进行了整改,未收到由于鱼盘大肠菌群不合格产生的相关投诉,并且当事人也配备一台消毒柜和一台保洁橱并已投入使用。2022年6月7日,该店向第三方检测机关送检餐具,检验结果为合格。并且在处理过程中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与警告。”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望市监罚[2022]第112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合格原因为餐具数量与消毒柜、保洁能力不符合。并下达了《望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改正内容为要求该单位应增加一台消毒柜和一台保洁橱。该单位已按《望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购买消毒柜和保洁橱并已投入使用。
2022年6月7日,望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河北省卓润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单位再次进行检验,检验鱼盘(大肠菌群)。经检测,都符合GB14934-2016要求。
下一步该单位将严格消毒设备的使用程序,保证餐具的洁净卫生。
 
望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 6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