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望都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事前公开
望都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谁执法谁普法制度
发布时间:2023-12-21    来源:文广旅局
【字体: 】    打印
  一、谁执法谁普法共性责任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全市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生动实践,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3.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引导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充分认识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

4.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突出宣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宣传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

5.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学法等学法机制,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规范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年度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

6.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加强普法宣传,深化依法治理,为建设经济强县、魅力望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切实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

7.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创作推广法治文化作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增强法治文化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8.加强普法宣传载体、阵地建设,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提升宣传实效。

9.刚性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推动实施融入式普法、精准化普法和以需求为导向的普法。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及时向县法宣办报送“以案释法”案例。

  二、谁执法谁普法个性责任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宣传思想工作、构建现代传播体系的重要论述,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明确职责任务,在广播电视制度建设、日常监管、执法办案等法治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加强系统内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积极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治观念。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通过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等形式参加法治学习,坚持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3.大力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与广播电视行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学习宣传《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以及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4.向社会宣传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博物馆条例等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5.向社会宣传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6.向社会宣传旅游法、河北省旅游条例以及有关旅行社经营、导游人员管理、公民出国(境)旅游、导游员考试、旅游投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7.利用好“5?19”中国旅游日、中国文化遗产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对社会公众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

8.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进行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9.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创作法治文化作品,开展多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增强法治文化的感染力和影响力。在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优秀题材电视剧推介、优秀广播电视节目推荐展播和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等工作中,突出对法治类题材作品的鼓励、扶持。积极组织行业主体参加法治文化作品征集竞赛活动。

10.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行业主体、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出台后,通过部门官网、新媒体平台等形式予以权威解读,方便行业主体、社会公众理解掌握、贯彻落实。在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和网络视听节目内容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治理、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等热点难点工作中,加强对社会公众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知识讲解,正确引导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