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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望都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2020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8    来源: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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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望都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2020年度
实施计划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望都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2020年度实施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望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望都县地下水超采
综合治理2020年度实施计划
为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总体部署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冀办﹝2019﹞17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计划>的通知》(〔2019〕-36),扎实做好2020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任务
2020年,通过强化节水、增加引水、调整结构、扩容增蓄、生态补水、严格管控等综合措施,压减地下水超采量510万立方米。统筹调度引江水、水库水,保证完成引江水消纳计划量360万立方米,加强节水设施建设,创建节水型社会达标县。
二、主要措施
(一)多措并举节约用水,压减地下水开采量
1、实施农业节水增效
因地制宜发展农业节水项目,新增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高标准农田建设)2.13万亩,压减地下水超采量263.83万立方米。(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2、加快工业节水减排
在优化高耗水行业结构和布局,依法依规淘汰低水效、高污染落后产能的基础上,保持工业节水全国领先水平。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和再生水回用。分级建立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名录,配备完善计量设施,强化节水监督管理。(责任单位:水利局、发改局、工信局、执法局、住建局)。
3、加强城镇节水降损
大力推行非常规水利用,统一配置常规水和非常规水资源,提高污水处理排放标准。鼓励开展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城市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强制推行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加快老旧管网改造,大力实施市政老旧管网改造行动,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提高公共领域节水水平,因地制宜推广城市园林绿化节水耐旱型植被,配套高效节水灌溉设施;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2020年,40年以上的市政供水老旧管网改造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水利局、住建局、执法局、工信局)
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改造提升
投资200万元,对农村自来水工程进行改造,安装计量设施,进行管理体制改革,创建省农村饮水安全体制改革试点县(责任单位:水利局、相关乡镇(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二)引足用好江水,有序有效替代地下水开采
2020年度,全县中线引江计划消纳水量360万立方米,加快推进公共供水管网改造,用足用好引江水,最大程度置换城镇生活、工业和农业取用地下水,初步实现应接尽接、应通尽通,初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责任单位: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工信局、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三)大力实施生态补水,持续回补地下水
1、加大河道清理整治力度
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推进河道疏浚扩挖、河槽规整等,实现河道清洁通畅。对九龙河下游湿地河道进行综合整治。(责任单位: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工信局)
2、加大河湖生态补水力度
落实生态补水项目建设,持续实施生态补水。完成九龙湖湿地建设,年生态补水26万立方米,改善、优化生态人居环境。(牵头部门:水利局;配合部门: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工信局)
(四)强化管理措施,严控地下水开采
1、开展机井清理规范
4月底完成取水井清理排查和电子标识认证技术培训,逐村、逐社区组织开展机井摸底排查,全面摸清城市、农村机井分布及数量,确保一井不漏;对各类机井进行深入核查,充实完善台账信息,完善机井电子标识认证工作,全面实行动态管理。6月底前,以县政府名义上报成果。(牵头部门: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局、住建局、相关乡镇(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2、实施取水井关停行动
将关停取水井作为考评地下水开采减少量、衡量地下水压采效果的重要指标。在取水井清理排查基础上,制定2020-2022年本区域工业、生活和农业灌溉取水井关停实施计划,准确统计关停取水井的年取水量,作为压减超采量依据之一。在南水北调受水区,按照城镇生活和工业地下水用量今年不得超过年度用水量的15%、明年基本为零的要求关停取水井。对其他区域有地表水水源替代的、城乡公共供水管网能覆盖范围的取水井要限期关停。无证取水且不符合补办条件的取水井必须关停。在地下水超采区,非生活用取水井限期关停。对已关停的取水井,要加强监管,定期组织“回头看”,严肃查处明关暗用、停而复用等行为,确保关停到位。(责任单位: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局、住建局、相关乡镇(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3、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监管。进一步优化地下水取水许可审批流程。严格落实“以水定成、以水定城、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以地下水可开采量为红线,严格地下水取水许可和用水计划管理。各乡镇(处)政府和水利部门要严格监管,设立公布举报电话,对违法违规取水、凿井、供电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查处。(责任单位: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县供电公司)。
4、健全地下水监测计量体系。
继续实施重点取用水大户的水量计量监控,基本实现年取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取水户取水量在线监控全覆盖。(牵头部门:水利局;配合部门:农业农村局、发改局)
5、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区域和农田水利设施完善的区域,继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健全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6、科学开展治理效果考核评估
开展2020年度压采自评估,配合省厅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效果中期评估,为今后压采精准施策奠定坚实基础。(牵头部门:水利局;配合部门:压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各成员单位依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计划,进一步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和措施。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扛起地下水超采治理责任,谋划、组织、推进各项治理措施落实,亲自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确保圆满完成2020年度建设任务;县政府把改革任务列入督查督办事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成效不落地的,严肃进行约谈和问责。
(二)规范项目管理,加快建设进度
强化项目管理,压采项目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项目合同制,建立公开透明的质量监督管理机制。要采取相应方式对项目的投资规模、建设内容、责任单位、责任人、举报电话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督促指导,严格考核奖惩
相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对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负责年度实施项目的绩效评价、年度压采自评估及佐证材料收集。县政府要严格监管,严格考核问责,严查失职失责者。
政策解读:
关于《望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望都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2020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