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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都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排污许可证申请项目的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4    来源: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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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相关规定,现需要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排污单位提交的排污许可申请材料,现场核查工作进行技术评估。具有潜在评估资质的单位应在望都县人民政府网站获取采购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采购方式: ☑询价
采购需求:咨询评估
采购费用:依据市场行情,每个项目支付服务费不超过2000元(含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审核、现场核查),请评估公司报各项目优惠率。
评定方法:同等条件下以报名时间先后顺序为准,确定评估单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七)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八)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本省内登记的企业法人,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业务范围符合评审要求;  
(二)能够独立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现场核查技术评估;
(三)至少有一名登记于该机构的环评工程师及一名环评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员工,熟悉掌握工程分析、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固体废物、环境工程等方面的政策,具有相应的评估经验。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具有良好信誉。
(四)审核时限在3内完成。
(五)配备与评审范围一致的专项仪器设备,具备文件和图档的数字化处理能力,有较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
(六)符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七)评估单位不得从事该项目排污许可证填报工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望都县人民政府——公示公告
http://wangdu.gov.cn//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邮箱:wdxspjxmtzg@163.com
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望都县庆都西路9号望都县行政审批局117办公室
五、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天内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望都县行政审批局
地址:望都县庆都西路9号
联系方式:0312-7827936   邮箱:wdxspjxmtz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