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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防范非法集资,这些常识要知道
发布时间:2023-10-08    来源:政府办管理员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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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示  

     

 

警示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包括非银行金融机构,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面向社会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均属非法。
警示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警示三:参与投资须谨慎、理性,要与自己的经济能力、承受能力和信息掌握程度相适应,不要贪图小利,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任何投资都存在风险”,遇事多和家人、朋友商量,多向有关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