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教育部印发
《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
招生工作的通知》
对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作出部署
根据同步发出的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退役军人、烈士子女等人员
享加分、优先录取等优待
规定第46条明确
烈士子女
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
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
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可享受加分优待
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
只取其中最大的一项分值
且不得超过20分
规定第47条明确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可享加分优待且不超过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