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民至上】望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的通知
全县广大优抚对象:
为进一步提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工作信息化、精准化管理水平,切实提升优抚对象管理和服务水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在9月20日-11月15日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确认范围
我县年度确认对象的范围为:户籍地在望都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
- 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文职人员、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及其他因公伤残人员)
- “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 在乡老复员军人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 参战退役军人
- 参试退役军人
- 部分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
- 烈士老年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
以及其他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
二.确认时间
即日起至11月15日。
三.确认方式
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以现场确认为主、自助确认为辅,采取线上、线下两种方式进行。
(1)线上自助确认:
在非户籍地生活的、在外地工作不便返回的以及不方便接受工作人员上门服务的优抚对象,可使用线上方式进行年度确认,使用手机通过“华为应用市场”和“腾讯应用宝”下载退役军人服务APP进行确认。
线上确认流程:


按照要求拍摄并进行人脸比对认证,核验无误后即完成年度确认。

(2)线下现场确认:
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将深入各村进行现场确认,请优抚对象听从村委会安排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以村委会安排为准。对年龄较大行动不便的优抚对象,工作人员将采取上门服务进行确认。
四.相关注意事项
(1)如果线上确认失败,原因可能是系统中未录入身份证原件,可先按照村委会安排进行线下现场确认,待优抚对象方便时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前往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股录入身份证原件。
(2)请广大优抚对象及时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年度确认,逾期不按要求参加年度确认的优抚对象,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对未完成的优抚对象进行公告,公告期结束仍未完成年度确认的,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于下年度的1月份起停发抚恤补助金,待完成确认后的次月恢复发放,停发部分不予补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