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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庄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6-06-10    来源:中韩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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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本《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望都县中韩庄镇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办事处各项工作的信息公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概况信息

2.政府规章文件

3.规划总结

4.工作动态

5.行政执法

6.财政财务

7.统计信息

8.办事指南

9.其他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望都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wangdu.gov.cn/

2.网上办事通知公告栏等。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登入望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机构 

望都县中韩庄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办公地址:望都县中韩庄镇中兴北街1号

联系电话:0312-7770817 

电子邮箱:zhzzzf@126.com

邮政编码:072450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2:30-5:30(夏季)

节假日、公休日不受理申请。

(二)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申请人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

2.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及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四)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1.行政机关通过政府网站主动提供政府公开信息,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经本人申请、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审核,可以免收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望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


附件:望都县中韩庄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