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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都县固店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来源:固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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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都县固店镇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公布固店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并按照要求完成县政府重点领域公开工作。门户网站收录我各项建设最新进展以及政务公开方面的信息,得到良好的评价。
(一)主动公开方面。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社会热点及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重要政策,立足职能职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水平,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按标准化格式文书答复,降低政府信息公开复议率。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对政务公开实行动态管理,将主动公开目录作为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依据,以强化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超标准化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决杜绝涉密信息上网,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确保公民个人隐私或敏感信息不通过信息公开网泄露。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工作动态、政策信息、便民公告等,使广大群体能够及时了解我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已公开的信息分类是否准确、信息发布是否及时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政府公开信息要素把握不全。二是存在公开内容单一、信息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方面进一步组织学习《条例》,并加强对信息员业务素质的培训,细化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单位信息报送,提升专业水平,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另一方面按照《条例》要求,根据省、市、县政务公开指示,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适当调整本部门政务公开栏目,制定信息发布规范,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5年我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