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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发布时间:2025-04-16    来源: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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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望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公地址:望都县中华西路94号
办公电话(传真):0312-7827721
办公时间:
冬季:8:30——12:00 13:30——17:30
夏季:8:30——12:00 14:30——17:30
局班子成员分工:
 董朋周(党组书记、局   长) 负责局全面工作。
        曾   军(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组织人事、财务、统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拥军优属、抚恤、优待、总结表彰等工作;军队移交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管理服务、企业军转干部帮扶等工作。
       分管拥军优抚股(双拥办)、干休所、光荣院。
       刘振卿(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协助局党组抓重点工作。
       孙  宾(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负责局下沉工作队工作;负责下沉工作队员日常管理;指导帮助村(社区)建强班子、发展经济、维护稳定、服务群众
陈  奇(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负责党群、纪检监察、考核奖惩、行政事务、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后勤管理、文化宣传、招商引资、保密、国家安全、工会、妇联等工作;负责烈士褒扬、烈士纪念设施管护等方面工作。
承担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
分管办公室、烈士陵园。
       刘   涛(四级主任科员)负责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公益岗等工作;负责就业创业、教育培训、帮扶救助工作,志愿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权益维护、信访稳定工作;指导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信息收集整理、数据统计、走访慰问等工作。
       承担县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办公室工作。
       指导各乡镇、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保障。
       联系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会、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
       分管移交安置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思想权益。
望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二)移交安置股(军休服务管理股)
(三)拥军优抚股(褒扬纪念股)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符合条件消防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符合条件消防员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省级、市级和县级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