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都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望都县审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其主要职责是:(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二)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县长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组织起草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被审计单位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四)对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县属国有企业和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五)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及依法属于县级审计机构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单位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对象的,审计局有权对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望都县审计局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3个股,所属审计服务中心1个。
办公地址:望都县庆都西路9号行政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
-12:00,下午1:30-5:30(夏季2:30-5:30)
联系方式:0312-7827076
负责人:田 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