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都县城内停车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都县城内停车场项目施工已由望都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望发改审字【2023】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望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望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望都县城区,西至望都县城内安置区,东至复兴街,南至富强路,北至中华街。 项目规模和内容:项目用地面积约为19485.92平方米,总规划建筑面积约为17718.00平方米。主要建设地下停车场、充电桩及配套设施等。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前完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上述任意一项名单或名录,将否决其投标;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将材料、设备采购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36649197.82元)委托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21989518.70元)委托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附投标人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的采购意向协议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须提供2022年10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13 00:00至2023-10-1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0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保定望都县富强东路2号 | 地址: | 保定市竞秀区乐凯北大街秀兰城市美居西区底商50号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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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源浩 |
联系人: | 赵康 |
电话: |
0312-7777600 |
电话: | 0312-6222216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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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ebeihongyuan2019@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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