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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都县望都镇齐庄村道路修建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6    来源: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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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都县望都镇齐庄村道路修建项目二次已由望都县发展和改革局望发改审字【2023】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望都县望都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望都县望都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望都县望都镇齐庄村道路修建项目二次 建设地点:望都县望都镇齐庄村 建设内容:本项目道路工程共涉及两部分,道路工程涉及28条道路,其中主路3条,巷道25条;广场工程设置村民广场2处。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的标准、规范、规定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1.道路工程均采用整体断面形式,路面宽2-5米不等,两侧均设置0.25米土路肩,设置单向横坡,坡度值采用0%或1.5%,并通过设置合理的纵坡以便于排水,破除旧路后,主路新建18cm C30水泥混凝土+16cm 5%水泥土(原槽拌和);巷道新建15cm C30水泥混凝土+16cm 5%水泥土(原槽拌和)。2.广场采用水泥混凝土硬化处理,广场工程整平场地并压实后,修建12cmC30水泥混凝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主要人员要求: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投标人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按建筑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30 09:002023-11-0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望都县望都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赫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保定市望都县 地址: 保定市北二环与风能街交叉口
邮编:

071000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王汇森

联系人: 田东
电话:

17778888579

电话: 0312-302253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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