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望都县人民政府批准,望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3]第19号 |
宗地总面积: |
1329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翠微东路南侧、东二环东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 |
建筑密度(%): |
40≤ |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24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
工业用地 |
|
|
|||||
用途明细: |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
工业用地 |
13297 |
|
|
||||
投资强度: |
4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41.6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301123BA0078 |
|
|
|
|
|
|
|
|
|
|
起始价: |
472.22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
备注: 该宗地实施“标准地”出让,“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300万元,亩均税收≥20万元,能耗标准: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0.14吨标准煤/万元,项目必须符合开发区规划环评要求。 |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30日 至 2023年12月19日 到 望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30日 至 2023年12月19日 到 望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2月19日 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3年12月20日 15时00分在望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望都县繁荣路26号联 系 人:聂先生联系电话:19912131458开户单位:望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开户账号:
望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