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都县利嘴食品店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条码案
望都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望市监处罚〔 2022 〕066号
当事人: 望都县利嘴食品店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 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130631MA0GCAKE6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左新建
2022年3月1日接12315投诉,望都县利嘴食品店生产的千层蛋糕使用了涿州市馨月龙香食品有限公司产品条码。 2022年3月9日望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望都县利嘴食品店生产的千层蛋糕产品使用的条码问题进行了核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未从事生产,在当事人操作台发现有未使用的印有条码的千层蛋糕标签纸,共计32张,标签纸上所使用的条码为6971699490936,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条码证书及相关证明手续。当事人违反了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条码。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月开始使用条码为6971699490936的商品标签,该标签是当事人通过网络购买方式获得,共计600张,至查获时当事人使用了500张条码为6971699490936的标签,除去损耗剩余32张,该6971699490936条码注册人为涿州市馨月龙香食品有限公司该店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条码的行为违反了《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笔录,证明 证明当事人经营情况和厂商识别代码及商品条码使用情况。
2.询问笔录,证明 当事人使用条码情况。
3.音像资料,证明 现场情况。
4.当事人主体资格证照复印件一份,证明 当事人基本情况。
5、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 经营者基本情况。
6、涿州市馨月龙香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及相关条码续展缴费证明,证明 6971699490936条码是涿州市馨月龙香食品有限公司的条码。
7、现场发现当事人所使用的印有条码的标签纸,证明 当事人使用的是涿州市馨月龙香食品有限公司的条码。
望都县利嘴食品店在本案调查期间,未提出异议。本局于2022年 3月25日向该店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该店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核、听证申请。
本局认为,望都县利嘴食品店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条码的行为违反了《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核准注册不得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条码”。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伪造商品条码的,或者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处以30000元以下罚款”。
鉴于望都县利嘴食品店违法标的物数量及品种少,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五条“(一)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二)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从轻处罚的情形,根据《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对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违法标的物数量及品种少或货值低并积极整改的,责令其改正,处以9000元以下罚款”,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以9000元以下罚款的从轻的行政处罚。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罚款3000元。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代收机构(代收机构名称:保定银行望都县支行,收款人名称:望都县财政局收费管理中心,账号60121012010052077)缴纳罚款(缴款方式:现金、转账支票、POS机刷卡、网银)。预期不缴纳罚款的,本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于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望都县人民政府或者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望都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 章)
2022年4月12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本文书一式 两 份, 一 份送达,一份归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