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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征集革命历史纪念馆展陈资料和实物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23    来源: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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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都革命历史纪念馆位于望都县烈士陵园园内。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的相关要求,对纪念馆展陈布设改造提升。为全面、真实、形象地展示我县革命英烈的丰功伟绩,讲好英烈故事,传承红色基因,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各类反映望都历史、望都英烈的相关资料、线索和革命文物。

一、征集范围

反映望都县发展历史并具有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等红色教育意义的有关革命英烈的重要事件、重要荣誉等方面的文献、图片、音像资料、革命实物,以及关于抗战、解放时期亲历者的线索。

二、征集内容

1.文献类:包括手迹、图片、相片;政府档案、政令、证章、委任状、字据;有关英烈内容的自传、回忆录、书籍、书法、绘画、纪念品、领导人的题词、重要知情人的采访记录、报刊宣传资料、影像资料等。

2.实物类:包括革命英烈生前使用过的生活用品,如专著、手稿、手迹、笔砚、印章、衣物、生活用具,日记、书信、稿件、入党申请书、退伍证,各类荣誉证书、奖章等,以及各个革命时期的枪支、武器(刀、枪、矛、梭镖)、各种票据、证件,在战场上缴获的敌军物资装备等战利品。

3.其他能够展现英烈生前战斗、工作事迹的资料和物品。

三、征集方式

1.接受捐赠:接受社会各界的无偿捐赠,由纪念馆向捐赠的个人(集体)颁发捐赠证书,捐赠资料或实物由纪念馆展出并收藏保存;

2.代管:社会各界提供的各类珍贵历史资料或物品也可在保持物主所有权的前提下,由纪念馆无偿予以展出,代存代管,并由纪念馆向提供资料或实物的个人(集体)发放代存代管证书。具体事宜也可协商确定;

3.复制:对持有人(集体)不愿捐赠的资料或物品,在征得持有人(集体)同意后,由纪念馆复制后将原件退回;

4.有偿征集:对已经文物专家鉴定的,符合馆藏标准的文物,有意转让的,按照第三方机构评估价,予以有偿征集,所有权移交收藏单位。

四、联系方式 

地址:望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望都县中华西路94,县医院东行100米路南

联系人:李涛

联系电话:0312-7827730(周一至周五)

本活动长期有效,竭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征集活动,为弘扬望都革命历史提供更多线索。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