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农字〔2025〕11号
望都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中2025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为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户承包集体机动地和农户承包地转租转包的,原则上对承租(包)者进行补贴。原承租(包)合同有约定的,尊重农民意愿,按承租(包)合同的约定补贴。
补贴范围是农村税费改革时核定的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扣除按规定转为非耕地的土地面积、退耕还林土地面积,再加上新增耕地的实际种植面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二、职责分工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的要求,县级农业部门、财政部门要按照统一要求,共同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乡村两级职责:各村严格按照方案中的补贴对象和范围要求,认真核实补贴面积,汇总上报到乡镇审核。乡镇严格把关,确保补贴面积的真实性。做好农户基本信息采集修改、各村张榜公示、档案整理存档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职责:认真组织做好各乡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相关数据审核汇总,包括农户基本信息、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根据补贴面积汇总数据及补贴标准,经综合测算,及时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户账户。
三、实施步骤
(一)核实补贴面积
补贴面积以“亩”为单位并保留2位小数,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上报,补贴面积由村委会核查确定并在村内张榜公示七天,接受群众监督。村委会将公示无异议的补贴面积上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对全乡镇补贴面积审核汇总,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在补贴面积审核工作中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做到核实的补贴面积精准。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补贴面积的真实性负责。
(二)补贴标准
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根据农业农村局核实汇总的补贴的耕地总面积同下达的资金总量经综合测算确定。2025年核实耕地面积267144.39 亩,中央下达资金2839万元,补贴标准为每亩106.28 元。
(三)补贴资金发放
农业农村局根据测算的各乡镇补贴总面积和补贴总金额,将冀财农〔2024〕104号、冀财农〔2025〕40号文件下达的资金分配到农户账户。
四、保障措施
(一)科学制定工作方案
农业农村局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落实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同时联合各乡镇,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上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对种粮农民补贴的重大意义,尤其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让农民完整准确地了解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二)严格做到“六不准”
不准擅自变更统一制定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有关项目,并按照项目要求认真填写有关数据;不准将应发放给农户的补贴抵扣任何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以村、组集体代领、代发补贴资金;不准以任何名义,巧立名目增加农民负担;不准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暗箱操作。
(三)严格执行补贴发放要求
一是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二是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由乡镇政府、村两级负责公示,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三是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信访案件处理情况将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考核指标。四是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望都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