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2026-15)
发布时间:2026-03-16    来源:自然规划局
【字体: 】    打印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2026-15
申请人因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于2026316日向望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被继承人:乔晓刚,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望都县名仕苑4-2-102,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相关规定,拟为其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6-3-16至2026-4-3止)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地址:望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7138155),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望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