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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望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望都县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望都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望都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等文件要求,深入挖掘特色亮点,奋力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等工作,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一)科学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深入实施《法治望都建设规划(2021—2025年)》,按照《望都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望都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及其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推动“一规划、两方案”落地落实,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组织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有序推进领导干部访谈、法律知识考试、法治氛围宣传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始终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把法治建设履职情况作为独立环节列入领导干部年终“四述”,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全覆盖,常态化组织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学法。认真开展述职述廉述法活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坚持亲自部署、推动,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持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三)强化法治调研和督察考核。组织法治建设领域调查研究,按照上级部署开展法治建设领域改革成效评估调研,围绕“乡镇综合执法现状与规范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局重大决策机制”等法治政府建设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实施课题研究。严格法治督察和监测评价,认真完成督察任务,主动汇报法治建设工作总体情况和亮点工作,对督察反馈的意见建议及时落实责任、整改到位。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体系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监管。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办公室进行备案。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开展过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法制统一原则,出台清理工作方案,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及时上报清理结果。
(二)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工作,形成专项监督工作报告、发现问题清单、意见建议清单、典型经验做法清单并上报。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健全局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审查机制,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程序,实现报备规范化、审查科学化、纠错精准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把好法律关。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执法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组织实施,自觉将决策权力置于“制度笼子”。对重点领域的重点项目,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后,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方便公众直接查阅,确保决策公开透明运行。
(二)全面实施法律顾问制度。设立法律顾问,落实《望都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规则》,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通过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等程序聘请律师、法律工作者等2人担任局法律顾问,法治建设智囊团力量进一步增强。2024年以来委托法律顾问20余次,鼓励法律顾问提前参与重大问题研究、重点项目论证、政府合同审查、疑难案件处置等工作,借助第三方力量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水平。举办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增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理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对基层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实地督察和重点执法领域的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深化基层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对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协同指导和监督考核。确立县综合执法局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业务指导牵头部门,加强对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具体业务管理、指导规范和检查督导。实施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强化复议应诉监督作用。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2024年以执法局为被上诉人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未发生败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
五、大力推动普法宣传教育
(一)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普法成效明显。组织执法演练,指导、帮助各执法成员单位在执法实践中落实以案释法制度,“以案释法”,通过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让典型案例成为群众的法治公开课。下发2024年局机关普法事项,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确保月月有普法项目、家家有普法责任,凝聚普法合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办法。
(二)创新完善“智慧普法”矩阵。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突出望都地方特色,将法治文化与城市景观、产业发展相融合,在潜移默化中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厚植法治沃土。开展“发展促振兴 ‘典’亮夜经济”后备箱集市活动,由“法律明白人”全程参与,创新“普法”模式。组织各股室开展“城市管理、 法治同行”法律明白人培训,为基层量身定制“普法菜单”,囊括环境卫生条例、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多元主题,以“社区联动+专家送法上门”为模式,我局“八五”普法团成员为100名法律明白人充电赋能。
(三)积极开展主题普法活动。在法治文化公园举办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开展垃圾分类进小区、进广场、进企业,让城市管理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薄弱环节:一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研究解决改革创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不够,运用法治思维、提出法治方案的能力还有待提升、路径还需要进一步探索;二是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开展还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现象,对依法行政统筹协调、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等问题需要持续改进。三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人才队伍建设、政府及委办局的规范性运作等,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及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
2025年,我们将以“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新的起点,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创新工作举措,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自觉强化责任担当,驰而不息打造法治政府建设县域示范: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及其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调查研究和考核督察。
二是加强制度保障。编制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查把关。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动态监管。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涉及市场主体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坚持依法决策。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出台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进一步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四是推进执法改革。进一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监督检查和实地督察,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是化解社会矛盾。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到位,扎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品质,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等各类非诉解决方式,依法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六是深化普法宣传。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025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