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思想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打击各类文旅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执法检查工作推动文化旅游领域各经营单位有效落实规范经营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文旅市场安全稳定。
二、涉企行政检查对象
辖区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互联网文化活动单位、艺术考级机构、艺术品经营单位、文物保护单位、电影院、广播电视播出及传输机构、出版物发行单位、出版物印刷复制企业、旅行社、导游、A级景区。
三、检查方式
(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开展行政检查。按照规定比例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并向社会公开。
(二)专项检查: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针对特定领域、特定行业或特定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检查要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目标、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等。
(三)日常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对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日常检查要注重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四、检查频次
根据我县文化旅游行业实际,针对重点时段(法定节假日、全国两会期间、暑假)、重点环节和存在的重点问题,以日常监管与集中检查相结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充分运用联合执法、“双随机”抽查的方法,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强化执法检查力度。结合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每年对辖区内文旅企业日常检查次数不高于10次,广播电视播出与传输机构日常检查次数不高于6次,新闻出版市场日常检查次数不高于2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涉企行政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执法中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执法中队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检查工作,确保检查任务顺利完成。
(二)严格规范执法
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规范执法行为。检查时要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亮证执法,做到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处罚适当。严格执行“扫码入企”等规定,严禁以其他证件代替行政执法证件实施行政检查。要注重执法文明,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吃拿卡要,切实维护政府部门良好形象。
(三)强化结果运用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相关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轻微违法行为,采取提醒、责令改正等措施,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对严重违法行为,要依法立案查处,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对违法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效震慑。
(四)加强宣传培训
加强对涉企行政检查政策法规的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向企业宣传检查的目的、意义、内容和程序,争取企业的理解和支持。加强对执法检查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确保行政检查工作依法、规范、高效开展。
(五)接受社会监督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企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和投诉举报,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举报人。对乱检查、乱执法等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望都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