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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都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事项和免罚清单
发布时间:2023-04-16    来源: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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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望都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事项和免罚清单
序号 事项
名称
违法情形 实施依据 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 执行标准 免罚情形
(需同时满足)
备注
行为
模式
法律
后果
轻重
等级
具体表现
1 对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行为的行政处罚 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轻微 违法行为发生在村道、乡道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百元的罚款  1.首次实施违法行为。2.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3.按执法部门要求立即清除摆摊设点和堆放物品。4.该行为未造成公路路产损坏,未造成交通拥堵或引发交通事故等危害后果。  
一般 违法行为发生在县道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百元的罚款 
较重 违法行为发生在省道、国道中的一般公路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千元的罚款 
严重 违法行为发生在省道、国道中的高速公路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四千元的罚款 
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 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 车辆装载物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污染的 责令改正,每污染路面1平方米,罚款50元(不满1米或者1平方米的零数四舍五入),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 1.首次实施违法行为。
2.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3.按执法部门要求进行规范装载,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
4.损坏程度轻微或污染面积较小,未因此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拥堵等危害后果。
5.在执法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清除污染或修复损害;不能自行清除或修复损害,执法部门代为恢复原状的,依法承担相关费用。
 
较重 车辆装载物掉落,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 责令改正,每损坏或者污染路面1米或者1平方米,罚款100元(不满1米或者1平方米的零数四舍五入),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
严重 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 责令改正,每损坏或者污染路面1米或者1平方米,罚款200元(不满1米或者1平方米的零数四舍五入),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
2 对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行为的行政处罚 机动车制造厂和其他单位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七十七条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轻微 违法行为发生在二级以下公路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百元的罚款 1.首次实施违法行为。2.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3.立即停止实施违法行为,按执法部门要求驶离公路。4.未造成交通拥堵、公路路产损坏,未引发交通事故等危害后果。  
一般 违法行为发生在二级公路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百元的罚款
较重 违法行为发生在一级公路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千元的罚款
严重 违法行为发生在高速公路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四千元的罚款
3 对从事挖砂、爆破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等安全的作业行为的行政处罚 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三)项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 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对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造成安全隐患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千元的罚款     
较重 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影响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部分使用功能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的罚款 
严重 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致使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无法使用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的罚款 
4 对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行为的行政处罚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对公路造成损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七十六条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30000元以下罚款 轻微 损害长度在10米以下的,或2平方米以下的 处2000元罚款 1.首次实施违法行为。2.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3.按执法部门要求立即停驶或驶离公路。4.未造成公路路产损害,引发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等危害后果。  
一般 损害长度在10米至50米,或2平方米以上5平方米以下的 处5000元罚款
较重 损害长度在50米至100米,或5平方米以上10平方米以下的 处1万元罚款
严重 损害在100米以上,或10平方米以上的
处2万元罚款
5 对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行政处罚 1、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核定标准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的
2、车货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核定标准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轻微 车货总质量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 予以警告   此项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施行期间暂停执行。
一般 1、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2米、总宽度未超过3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0米的
2、车货总质量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超过1000千克的
1、处200元罚款
2、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较重 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5米、总宽度未超过3.75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8米的 处500元罚款
严重 1、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的
2、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有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车货总质量多项违法行为的 
1、处2000元罚款
2、相应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应当累计,但累计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6 对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或者损坏、擅自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等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第三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六)项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轻微 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的,未造成公路安全隐患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一般 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造成公路安全隐患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千元的罚款 
较重 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影响到公路正常使用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的罚款 
严重 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造成公路安全事故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的罚款 
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二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 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轻微 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农村公路的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农村公路的附属设施的 责令改正,处2000元的罚款  
一般 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省道中普通公路的附属设施或者利用省道中普通公路的附属设施的 责令改正,处5000元的罚款
较重 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国道中普通公路的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国道中普通公路的附属设施的 责令改正,处1万元的罚款
严重 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高速公路的附属设施或者利用高速公路的附属设施的 责令改正,处2万元的罚款
7 对涉路工程设施影响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行政处罚 涉路工程设施影响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 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轻微 影响农村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 责令改正,处2000元的罚款    
一般 影响省道中普通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 责令改正,处5000元的罚款
较重 影响国道中普通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 责令改正,处1万元的罚款
严重 影响高速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 责令改正,处2万元的罚款
8 对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行为的行政处罚 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八条 责令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轻微 公路损坏损失额在一千元(含)以下的 责令改正,处200元的罚款    
一般 公路损坏损失额在一千元以上五千元(含)以下的 责令改正,处400元的罚款
较重 公路损坏损失额在五千元以上一万元(含)以下的 责令改正,处600元的罚款
严重 公路损坏损失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责令改正,处800元的罚款
9 对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行为的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九条 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轻微 牌面尺寸在5平方米(含)以下的 责令限期拆除,处一千元的罚款  1.首次实施违法行为。
2.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3.按执法部门要求立即或在规定期限内清理拆除相应的非公路标志和设施。
4.未造成公路路产损害,引发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等危害后果。
 
一般 牌面尺寸在5平方米以上15平方米(含)以下的 责令限期拆除,处五千元的罚款
较重 牌面尺寸在15平方米以上40平方米(含)以下的 责令限期拆除,处一万元的罚款 
严重 牌面尺寸在40平方米以上的 责令限期拆除,处一万五千元的罚款 
10 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擅自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行为的行政处罚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未经许可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七)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一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
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轻微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等设施面积在20平方米(含)以下,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长度在200延米(含)以下的 责令限期拆除,处5000元的罚款 1.首次实施违法行为。
2.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3.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行为处于初始阶段。
4.按执法部门要求立即停止修建行为,并立即或在规定的期限内清理拆除违法修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恢复原状。
5.未发生倾覆、倒塌等事故。
6.未影响公路本身安全、完好和畅通。
公民扩建自用住宅,不用于商业或者工业用途的,责令限期拆除,不予处罚。
一般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等设施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50平方米(含)以下,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长度在200延米以上1000延米(含)以下的 责令限期拆除,处1万元的罚款
较重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等设施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100平方米(含)以下,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长度在1000延米以上5000延米(含)以下的 责令限期拆除,处2万元的罚款
严重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等设施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长度在5000延米以上的 责令限期拆除,处4万元的罚款
11 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行为的行政处罚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项 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轻微 遮挡农村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 责令限期拆除,处2000元的罚款    
一般 遮挡省道中普通公路的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 责令限期拆除,处5000元的罚款
较重 遮挡国道中普通公路的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 责令限期拆除,处1万元的罚款
严重 遮挡高速公路的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 责令限期拆除,处2万元的罚款
12 对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行为的行政处罚 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九条 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轻微 利用小桥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的 责令改正,处2万元的罚款    
一般 利用中桥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的 责令改正,处4万元的罚款
较重 利用大桥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的 责令改正,处6万元的罚款
严重 利用特大桥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的 责令改正,处8万元的罚款
13 对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行为的行政处罚 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九条 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轻微 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的 责令改正,处2万元的罚款 1.首次实施违法行为。
2.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3.堆放的物品或搭建设施属于能够立即清除、拆除并恢复桥下空间原貌的情况。
4.按执法部门要求立即清除或在规定期限内拆除堆放物品和搭建的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5.不适用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的情形。
6.该行为未造成影响桥体安全等危害后果。
 
一般 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搭建设施的 责令改正,处4万元的罚款
较重 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铺设高压电线的 责令改正,处6万元的罚款
严重 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铺设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的 责令改正,处8万元的罚款
14 对擅自更新采伐护路林行为的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更新采伐护路林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一条 责令补种,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采伐林木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一般 砍伐树木在5棵(株)以下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林木价值3倍的罚款    
较重 砍伐树木在5棵(株)以上10棵(株)以下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林木价值4倍的罚款
严重 砍伐树木在10棵(株)以上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林木价值5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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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擅自进行涉路施工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未经许可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或者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五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第八十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
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 轻微 违法行为发生在二级以下公路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00元的罚款     
一般 违法行为发生在二级公路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000元的罚款 
较重 违法行为发生在一级公路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万元的罚款 
严重 违法行为发生在高速公路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的罚款 
擅自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项、第(三)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二)项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
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 轻微 利用小桥、短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的 责令改正,处2000元的罚款    
一般 利用中桥、中长隧道铺设电缆等设施的 责令改正,处5000元的罚款
较重 利用大桥、长隧道铺设电缆等设施的 责令改正,处1万元的罚款
严重 利用特大桥、特长隧道铺设电缆等设施的 责令改正,处2万元的罚款
擅自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五)项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 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 轻微 利用跨越农村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的 责令改正,处2000元的罚款 1.首次实施违法行为。
2.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3.按执法部门要求立即或在规定期限内清理拆除违法悬挂的非公路标志。
4.未发生悬挂的非公路标志脱落、跌落、坠落等情况。
5.未造成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损坏公路路产等危害后果。
 
一般 利用跨越省道中普通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的 责令改正,处5000元的罚款
较重 利用跨越国道中普通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的 责令改正,处1万元的罚款
严重 利用跨越高速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的 责令改正,处2万元的罚款
擅自在公路上增设、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项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 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轻微 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宽度在5延米(含)以下的 责令改正,处5000元罚款    
一般 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宽度在5延米以上10延米(含)以下的 责令改正,处1万元的罚款
较重 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宽度在10延米以上30延米(含)以下的 责令改正,处2万元的罚款
严重 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宽度在30延米以上的 责令改正,处4万元的罚款
16 对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行为的行政处罚 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款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三款 没收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轻微 初次违法被查处的 没收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1000元的罚款   接受此处罚不免除车辆擅自超限运输其他法律责任。
一般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的 没收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2000元的罚款
较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3次的 没收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3000元的罚款
严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4次(含)以上的 没收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4000元的罚款
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款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三款 没收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轻微 一年内初次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超长、超宽、超高的 没收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500元的罚款   接受此处罚不免除车辆擅自超限运输其他法律责任。
一般 一年内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超长、超宽、超高2次(含)以上的 没收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1000元的罚款
较重 一年内初次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超载的 没收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4000元罚款
严重 一年内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超载的2次(含)以上的 没收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8000元罚款
17 对采取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或者以其他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 强制拖离、扣留车辆,处3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 经采取强制措施后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的 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处5000元的罚款   接受此处罚不免除车辆擅自超限运输其他法律责任。
较重 经采取强制措施后被动纠正违法行为的 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处1万元的罚款
严重 以暴力或者暴力相威胁的 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处2万元的罚款
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项 强制拖离、扣留车辆,处3万元以下罚款 轻微 初次违法被查处的 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处5000元的罚款   接受此处罚不免除车辆擅自超限运输其他法律责任。
一般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的 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处1万元的罚款
较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3次的 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处2万元的罚款
严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4次(含)以上的 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处2.5万元的罚款
18 对未按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公路养护作业行为的行政处罚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未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公路养护作业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七十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七十条 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吊销其资质证书 轻微 初次违法被查处的 责令改正,处1万元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吊销其资质证书    
一般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的 责令改正,处2万元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吊销其资质证书
较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3次的 责令改正,处3万元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吊销其资质证书
严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4次(含)以上的 责令改正,处4万元的罚款;拒不改正的,由发证单位吊销其资质证书
19 对多次、严重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驾驶人和企业的行政处罚 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
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一般 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占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含)以上15%(含)以下的 停业整顿1个月    
较重 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占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5%(不含)以上20%(含)以下的 停业整顿3个月
严重 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占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20%(不含)以上的 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0 对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行为的行政处罚 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款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
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 首次实施违法行为的,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责令改正,处500元的罚款 首次实施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货运车辆违法超限未超过规定限值10%,且指使、强令人承诺及时改正的。
 
较重 被查处2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责令改正, 处2000元的罚款
严重 被查处3次(含)以上实施违法行为的 责令改正, 处5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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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货运源头单位违反超限超载规定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
未明确本单位有关从业人员治超工作职责,未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的 《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 《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第二十九条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轻微 初次违法被查处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的罚款    
一般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二百元的罚款
较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3次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四百元的罚款
严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4次(含)以上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六百元的罚款
未对货物装载、开票、计重等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的 《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
第十八条第(二)项
《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
第二十九条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轻微 初次违法被查处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的罚款    
一般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二百元的罚款
较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3次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四百元的罚款
严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4次(含)以上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六百元的罚款
未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规定,登记货运车辆、驾驶员和货物的信息,并及时报送登记结果的 《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
第十八条第(三)项
《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
第二十九条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轻微 初次违法被查处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的罚款    
一般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二百元的罚款
较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3次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四百元的罚款
严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4次(含)以上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六百元的罚款
对货运源头单位违反超限超载规定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2)
未配备装载、配载计重设施、设备的 《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第十八条第(四)项 《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
第二十九条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轻微 初次违法被查处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的罚款    
一般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二百元的罚款
较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3次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四百元的罚款
严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4次(含)以上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六百元的罚款
未接受治超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并未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第十八条第(五)项 《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
第二十九条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轻微 初次违法被查处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的罚款    
一般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二百元的罚款
较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3次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四百元的罚款
严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4次(含)以上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六百元的罚款
货运源头单位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出其经营场所的 《河北省公路条例》第三十条 《河北省公路条例》第六十二条 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 违法行为首次被查处且放行10辆(含)以下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出其经营场所的 责令改正,处一万元罚款    
较重 违法行为2次被查处或放行10辆(不含)以上20辆(含)以下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出其经营场所的 责令改正,处一万五千元罚款
严重 1.违法行为3次及以上被查处的;
2.放行20辆(不含)以上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出其经营场所的;
3.放行车货总重100吨(含)以上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出其经营场所的
责令改正,处二万元罚款
22 对取得经营许可的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 取得客运经营许可的客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三十三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九十七条第一款
责令改正,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轻微 初次违法且正在申办《道路运输证》的 责令改正,处3000元的罚款 1.首次实施违法行为。
2.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3.不存在涂改、伪造、编造《道路运输证》等违法行为。
4.按执法部门要求为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且经评定,车辆符合相应的技术等级和类型等级。
 
一般 初次违法没有申办《道路运输证》的 责令改正,处5000元的罚款
较重 两次(含)以上违法且正在申办《道路运输证》的 责令改正,处6000元的罚款
严重 两次(含)以上违法且未申办《道路运输证》的或者造成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 责令改正,处8000元的罚款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三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责令改正,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 初次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的 责令改正,处3000元的罚款 1.首次实施违法行为。
2.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3.不存在涂改、伪造、编造《道路运输证》等违法行为。
4.按执法部门要求为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且经评定,车辆符合相应的技术等级和类型等级。
5.不属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较重 1、一年内2次(含)以上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的;2、初次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大型物件运输的 责令改正,处5000元的罚款
严重 一年内2次(含)以上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大型物件运输的 责令改正,处8000元的罚款
23 对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等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 未取得客货运从业资格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客货运经营车辆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经营车辆的;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客货运经营车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第二十二条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九条、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第四十一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轻微 小型车辆〔蓝牌或7座(含)以下〕初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责令改正,处200元的罚款    
一般 中型车辆〔黄牌或7座以上18座(含)以下〕初次实施违法行为的;小型车辆(蓝牌)实施违法行为2次(含)以上的 责令改正,处500元的罚款
较重 中型车辆〔黄牌或7座以上18座(含)以下〕实施违法行为2次(含)以上;大型车辆〔黄牌或19座(含)以上〕初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责令改正,处1000元的罚款
严重 大型车辆(黄牌)实施违法行为2次(含)以上的;使用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 责令改正,处1500元的罚款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三)项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十条第(一)项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
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轻微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空载运行的 处5万元的罚款    
一般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载货运行时,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中有1人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的 处6万元的罚款
较重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载货运行时,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中有2人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的 处7万元的罚款
严重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载货运行时,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中有3人(含)以上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的 处8万元的罚款
24
(1)



































24
(2)



















对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许可证件行为的行政处罚
(1)



























对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许可证件行为的行政处罚
(2)



















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五条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轻微 违法行为首次被查处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般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4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较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3次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6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严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3次以上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8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轻微 1.转让许可证件1个月(含)以下的;2.初次出租许可证件3个月(含)以下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般 1.转让许可证件1个月以上3个月(含)以下的;2.出租许可证件3个月以上6个月(含)以下或者有两次出租行为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4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较重 1.转让许可证件3个月以上6个月(含)以下的;2.出租许可证件6个月以上12个月(含)以下或者有3次出租行为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6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严重 1.转让许可证件6个月以上的;2.出租许可证件12个月以上或者有4次(含)以上出租行为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8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轻微 1.转让许可证件1个月(含)以下的;2.出租许可证件3个月(含)以下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般 1.转让许可证件1个月以上3个月(含)以下的;2.出租许可证件3个月以上6个月(含)以下或者有两次出租行为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4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较重 1.转让许可证件3个月以上6个月(含)以下的;2.出租许可证件6个月以上12个月(含)以下或者有3次出租行为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6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严重 1.转让许可证件6个月以上的;2.出租许可证件12个月以上或者有4次(含)以上出租行为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8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轻微 1.转让许可证件1个月(含)以下的;2.出租许可证件3个月(含)以下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般 1.转让许可证件1个月以上3个月(含)以下的;2.出租许可证件3个月以上6个月(含)以下或者有两次出租行为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4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较重 1.转让许可证件3个月以上6个月(含)以下的;2.出租许可证件6个月以上12个月(含)以下或者有3次出租行为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6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严重 1.转让许可证件6个月以上的;2.出租许可证件12个月以上或者有4次(含)以上出租行为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8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5 对道路客运、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行为的行政处罚 道路客运、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三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七条第二款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第二款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 对执法活动产生消极影响的,但未对服务质量产生消极影响的 责令改正,处20元的罚款 1.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2.当场能提供可供查验的证件信息,且经查验相关证件合法有效的。
 
较重 对服务质量产生消极影响,但未对执法活动产生消极影响的 责令改正,处100元的罚款
严重 对执法活动和服务质量均产生消极影响的 责令改正,处150元的罚款








26
(1)




























26
(2)




对道路运输客运、货运站(场)经营者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












对道路运输客运、货运站(场)经营者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2)


















































允许无经营证件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零二条第(一)项 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轻微 初次违法的 责令改正,处1万元的罚款    
一般 一年内发生违法行为2次的 责令改正,处1.5万元的罚款
较重 一年内发生违法行为3次的 责令改正,处2万元的罚款
严重 一年内发生违法行为4次(含)以上的或者被允许的车辆出现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 责令改正,处2.5万元的罚款
允许超载车辆出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七十一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零二条第(一)项 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轻微 初次违法的 责令改正,处1万元的罚款    
一般 一年内发生违法行为2次的 责令改正,处1.5万元的罚款
较重 一年内发生违法行为3次的 责令改正,处2万元的罚款
严重 一年内发生违法行为4次(含)以上的或者被允许的车辆出现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 责令改正,处2.5万元的罚款
允许未经安全检查或者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车辆发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七十一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零二条第(三)项 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轻微 初次违法的 责令改正,处1万元的罚款    
一般 一年内发生违法行为2次的 责令改正,处1.5万元的罚款
较重 一年内发生违法行为3次的 责令改正,处2万元的罚款
严重 一年内发生违法行为4次(含)以上的或者被允许的车辆出现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 责令改正,处2.5万元的罚款
无正当理由拒绝客运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零二条第(四)项 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轻微 初次违法的 责令改正,处1万元的罚款    
一般 一年内发生违法行为2次的 责令改正,处1.5万元的罚款
较重 一年内发生违法行为3次的 责令改正,处2万元的罚款
严重 一年内发生违法行为4次(含)以上的或者被允许的车辆出现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 责令改正,处2.5万元的罚款
货运站经营者对超限、超载车辆配载,放行出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
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 违法行为首次被查处且放行10辆(含)以下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出其经营场所的 责令改正,处一万元罚款    
较重 违法行为2次被查处或放行10辆(不含)以上20辆(含)以下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出其经营场所的 责令改正,处一万五千元罚款
严重 1.违法行为3次及以上被查处的;
2.放行20辆(不含)以上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出其经营场所的;
3.放行车货总重100吨(含)以上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出其经营场所的
责令改正,处二万元罚款
27 对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十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十三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九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
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 违法行为首次被查处的 责令停止经营,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3万元罚款;
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含)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
   
较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的 责令停止经营,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5万元罚款;
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含)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
严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3次及以上的 责令停止经营,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7万元罚款;
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含)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九十三条第(三)项
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轻微 许可证件有效期超过1个月(含)以内的 责令停止经营,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3万元罚款;
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含)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
   
一般 许可证件有效期超过1个月以上3个月(含)以内的 责令停止经营,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4万元罚款;
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含)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
较重 许可证件有效期超过3个月以上 责令停止经营,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6万元罚款;
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含)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4倍的罚款
严重 使用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许可证的 责令停止经营,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8万元罚款;
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含)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
28 对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站经营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未取得客运站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站经营的;超越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站经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二十一、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四条
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 超越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站经营且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 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处2万元的罚款    
较重 超越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站经营且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含)的;未取得客运站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站经营的且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 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责令停止经营,处4万元的罚款
严重 未取得客运站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站经营的且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含)的 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4倍的罚款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客运站许可证件从事客运站经营的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九十四条 轻微 许可证件有效期超过1个月(含)以内的 责令停止经营,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以2万元罚款;
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含)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
   
一般 许可证件有效期超过1个月以上3个月(含)以内的 责令停止经营,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以2.5万元罚款;
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含)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
较重 许可证件有效期超过3个月以上 责令停止经营,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以3万元罚款;
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含)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4倍的罚款
严重 使用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许可证的 责令停止经营,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以4万元罚款;
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含)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
29
(1)
































29
(2)




对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

























对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2)





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或者不按照规定的线路、日发班次下限行驶的;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运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十八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一百条第(一)项、第(二)项
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轻微 违法行为首次被查处的 责令改正,处1000元的罚款 一、对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的行政处罚的免罚情形:1.首次实施违法行为。2.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3.无超员载客的行为,停靠站点仍在规定的运行线路范围内。4.未因此引发乘客服务质量投诉等危害后果。5.不存在未落实安检、实名制等行为。
二、对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的行政处罚的免罚情形:1.首次实施违法行为。2.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  








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3.未同时存在不按批准站点停靠的行为。4.核定运行线路在运行时间段存在发生自然灾害、交通事故、交通管制等不利于道路通行的客观因素。
5.未因此引发乘客服务质量投诉等危害后果。
三、对擅自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或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的行政处罚的免罚情形:违法行为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2.交通管制。
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一)至(六)规定,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相应许可。
一般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的 责令改正,处1500元罚款
较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3次的 责令改正,处2000元的罚款
严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4次(含)以上的 责令改正,处2500元的罚款
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十九条第(三)项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一百条第(四)项、第(五)项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轻微 违法行为首次被查处的 责令改正,处1000元的罚款 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一)至(六)规定,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相应许可。
一般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的 责令改正,处1500元罚款
较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3次的 责令改正,处2000元的罚款
严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4次(含)以上的 责令改正,处2500元的罚款
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道路客运经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十八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
六十九条第(四)项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一百条第(六)项
轻微 违法行为首次被查处的 责令改正,处1000元的罚款 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一)至(六)规定,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相应许可。
一般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的 责令改正,处1500元罚款
较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3次的 责令改正,处2000元的罚款
严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4次(含)以上的 责令改正,处2500元的罚款
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的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一百条第(三)项
轻微 违法行为首次被查处的 责令改正,处1000元的罚款 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一)至(六)规定,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相应许可。
一般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的 责令改正,处1500元罚款
较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3次的 责令改正,处2000元的罚款
严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4次(含)以上的 责令改正,处2500元的罚款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五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一百条第(七)项
轻微 违法行为首次被查处的 责令改正,处1000元的罚款  
一般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的 责令改正,处1500元罚款
较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3次的 责令改正,处2000元的罚款
严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4次(含)以上的 责令改正,处2500元的罚款
开展定制客运未按照规定备案的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六十一条、六十三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一百条第(八)项
轻微 违法行为首次被查处的 责令改正,处1000元的罚款  
一般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的 责令改正,处1500元罚款
较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3次的 责令改正,处2000元的罚款
严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4次(含)以上的 责令改正,处2500元的罚款
未按照规定在发车前对旅客进行安全事项告知的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一百条第(九)项
轻微 违法行为首次被查处的 责令改正,处1000元的罚款  
一般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的 责令改正,处1500元罚款
较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3次的 责令改正,处2000元的罚款
严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4次(含)以上的 责令改正,处2500元的罚款
包车客运经营者按照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的或者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的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 轻微 违法行为首次被查处的 责令改正,处1000元的罚款  
一般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的 责令改正,处1500元罚款
较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3次的 责令改正,处2000元的罚款
严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4次(含)以上的 责令改正,处2500元的罚款
30 对班车客运经营、包车客运经营和旅游客运经营中途将乘客交给他人运输、甩客或者在高速公路上下乘客、装卸行李和包裹的行政处罚 班车客运经营、包车客运经营和旅游客运经营者在高速公路上下乘客、装卸行李和包裹的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项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责令限期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车辆道路运输证件 一般 违法行为首次被查处的 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的罚款    
较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的 责令限期改正,2000元的罚款
严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3次及以上的 责令限期改正;吊销相关车辆道路运输证件
31 对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十四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十三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第五十七条
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
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 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 责令停止经营,处3万元的罚款    
较重 违法所得2万元(含)以上5万元以下的 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
严重 违法所得5万元(含)以上的 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4倍的罚款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第五十七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第五十七条
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
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轻微 从事道路普通货运经营许可证件有效期超过3个月(含)以内的 责令停止经营;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3万元的罚款;
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含)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
   
一般 1、从事道路普通货运经营许可证件有效期超过3个月以上的;2、从事道路货物专用运输许可证件有效期超过3个月(含)以内的 责令停止经营;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4万元的罚款;
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含)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
   
较重 1、从事道路货物专用运输许可证件有效期超过3个月以上的;2、从事道路大型物件运输许可证件有效期超过3个月(含)以内的 责令停止经营;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6万元的罚款;
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含)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4倍的罚款
   
严重 1、从事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许可证件有效期超过3个月以上的;2、使用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许可证的 责令停止经营;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8万元的罚款;
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含)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
   
32 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强行招揽货物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强行招揽货物的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项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条第(一)项 
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轻微 初次强行招揽货物未使用暴力或者未以暴力相威胁的 责令改正,处1000元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其相应的经营范围。
一般 一年内2次强行招揽货物未使用暴力或者未以暴力相威胁的 责令改正,处1500元罚款
较重 一年内3次强行招揽货物未使用暴力或者未以暴力相威胁的 责令改正,处2000元罚款
严重 1、一年内4次(含)以上强行招揽货物未使用暴力或者未以暴力想威胁的;2、以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招揽货物的 责令改正,处2500元罚款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二)项
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一般 没有采取措施,但并未发生脱落、扬撒等情况 责令改正,处1000元的罚款
较重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货物发生脱落、扬撒等情况 责令改正,处1500元的罚款
严重 1、脱落、扬撒的货物诱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2、脱落、扬撒的货物对道路或者周围环境污染严重的 责令改正,处2500元罚款
33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行政处罚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三条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
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轻微 开具的虚假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数量为1份的 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5000元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
   
一般 开具的虚假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数量为1份以上3份(含)以下的 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8000元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
较重 开具的虚假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数量为3份以上的 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000元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4倍的罚款
严重 开具的虚假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车辆因为维修质量问题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 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5000元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
34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十三条第一款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七十二条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
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轻微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2万元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    
一般 违法所得1万元(含)以上2万元以下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
较重 违法所得2万元(含)以上4万元以下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4倍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
严重 1、违法所得4万元(含)以上的;2、承修或者改装的机动车因为车辆原因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6倍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责令停业整顿()日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承修已报废机动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七十二条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
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轻微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2万元罚款;没收报废车辆    
一般 违法所得1万元(含)以上2万元以下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没收报废车辆
较重 违法所得2万元(含)以上4万元以下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4倍的罚款;没收报废车辆
严重 1、违法所得4万元(含)以上的;2、承修或者改装的机动车因为车辆原因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6倍的罚款;没收报废车辆;责令停业整顿()日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七十二条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
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轻微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2万元的罚款    
一般 违法所得1万元(含)以上2万元以下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
较重 违法所得2万元(含)以上4万元以下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4倍的罚款
严重 1、违法所得4万元(含)以上的;2、承修或者改装的机动车因为车辆原因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日
35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违反招生及教学规定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未建立学员档案、培训记录或者伪造、篡改培训记录的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四十二条第(五)项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 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轻微 违法行为首次被查处的 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罚款    
一般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的 责令改正,并处以2500元罚款
较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3次的 责令改正,并处以3000元罚款
严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4次及以上的 责令改正,并处以4000元罚款
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以及设施、设备或者改装培训车辆车载计时终端进行培训活动的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四十二条第(二)项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项 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 初次违法的 责令改正,处3000元罚款    
较重 违法第2次的 责令改正,处5000元罚款
严重 违法3次及以上的 责令改正,处8000元罚款
采取异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进行培训,或者委托其他不具备资质的机构培训,或者以报名点、招生处、分校等形式开展培训的,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四十二条第(三)项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三)项 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 初次违法的 责令改正,处10000元罚款    
较重 违法第2次的 责令改正,处15000元罚款
严重 违法3次及以上的 责令改正,处20000元罚款
36 对使用未办理租赁车辆备案、未领取车辆备案证明文件的车辆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行政处罚 使用未办理租赁车辆备案、未领取车辆备案证明文件的车辆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四条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 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非法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车辆数量,处每辆车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非法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车辆数量超过十辆的,责令汽车租赁经营者停业整顿并暂扣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 一般 非法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车辆数量少于5辆 责令限期改正,每辆车处2000元处罚    
较重 非法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车辆数量多余5(含)辆少于10辆 责令限期改正,每辆车处5000元处罚
严重 非法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车辆数量超过10(含)辆 责令停业整顿并暂扣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7 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违反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或者变更备案的;提供的租赁小微型客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上路行驶条件的;未建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管理档案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数据信息的;未在经营场所或者服务平台以显著方式明示服务项目、租赁流程、租赁车辆类型、收费标准、押金收取与退还、客服与监督电话等事项的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二条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 首次实施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 责令改正,处3000元罚款    
较重 首次实施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或一年内2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责令改正,处5000元罚款
严重 一年内3次及以上实施违法行为 责令改正,处8000元罚款
38 对汽车租赁经营者和承租人使用租赁车辆从事或者变相从事其他客运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汽车租赁经营者和承租人使用租赁车辆从事或者变相从事其他客运经营活动的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三款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 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轻微 初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罚款    
一般 一年内2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5万元罚款
较重 一年内3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万元罚款
严重 一年内实施4次(含)违法行为以上的 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5万元罚款
39 对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项 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 初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罚款    
较重 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的 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罚款
严重 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以上的 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罚款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转借、出租、涂改从业资格证的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 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 初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罚款    
较重 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的 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罚款
严重 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以上的 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罚款
40 对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行为的行政处罚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第十五条第一款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轻微 初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的罚款    
一般 一年内2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责令改正,并处8000元的罚款
较重 一年内3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责令改正,并处10000元的罚款
严重 一年内实施4次(含)违法行为以上的 责令改正,并处15000元的罚款
41 对巡游出租汽车违反经营区域及违规使用运输证件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 责令改正,并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轻微 初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的罚款    
一般 一年内2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责令改正,并处4000元的罚款
较重 一年内3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责令改正,并处6000元的罚款
严重 一年内实施4次(含)违法行为以上的 责令改正,并处8000元的罚款
42 对在非巡游车上使用巡游车车体颜色、专用标志、计价器的行政处罚 在非巡游车上使用巡游车车体颜色、专用标志、计价器的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十二条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 责令限期改正,没收相关专用标志、计价器,并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 初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3000元的罚款    
较重 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的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的罚款
严重 一年内实施3次(含)违法行为以上的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8000元的罚款
43 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违反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 擅自暂停、终止全部或者部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出租或者擅自转让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转包经营未及时纠正的;不按照规定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不按照规定配置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不按照规定建立并落实投诉举报制度的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 初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罚款    
较重 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的 责令改正,并处以6000元罚款
严重 一年内实施3次(含)违法行为以上的 责令改正,并处以8000元罚款
44 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 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接受巡游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的;转让、倒卖、伪造巡游出租汽车相关票据的。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 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轻微 初次实施违法行为,且及时改正的 责令改正,并处200元罚款 对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免罚情形:
1.首次实施违法行为。
2.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3.承诺及时改正,使用文明用语,保证车容车貌符合要求。
4.与乘客产生矛盾纠纷,遇有乘客投诉等情况,取得乘客谅解的。
5.未引发媒体负面报道等危害后果。
 
一般 一年内2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责令改正,并处300元的罚款  
较重 一年内3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责令改正,并处350元的罚款  
严重 一年内4(含)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责令改正,并处400元的罚款  
45 对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在巡游车车窗上贴有色膜、使用有色玻璃或者巡游车拒绝载客、网约车巡游揽客和出租、出借、转让、涂改道路运输许可证件以及巡游车服务监督卡的行政处罚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在巡游车车窗上贴有色膜、使用有色玻璃或者巡游车拒绝载客、网约车巡游揽客的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 责令限期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轻微 初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00元罚款    
一般 一年内2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800元罚款
较重 一年内3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元罚款
严重 一年内实施4次(含)违法行为以上的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500元罚款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出租、出借、转让、涂改道路运输许可证件以及巡游车服务监督卡的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项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 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 初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的罚款    
较重 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的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3000元的罚款
严重 一年内实施3次(含)违法行为以上的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4000元的罚款
46 对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 初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0元罚款    
较重 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的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5000元罚款
严重 一年内实施3次(含)违法行为以上的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20000元罚款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 初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0元罚款    
较重 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的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5000元罚款
严重 一年内实施3次(含)违法行为以上的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20000元罚款
47 对网约车驾驶员违反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 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违规收费的;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的。网约车驾驶员不再具备从业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撤销或者吊销从业资格证件 轻微 初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责令改正,并处以50元罚款 对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免罚情形:
1.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2.当场能提供可供查验的证件信息,且经查验相关证件合法有效的。
 
一般 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的 责令改正,并处以100元罚款
较重 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3次的 责令改正,并处以150元罚款
严重 一年内实施4次(含)违法行为以上的 责令改正,并处以180元罚款
48 对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 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照规定进行从业资格注册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不按照规定使用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站点候客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或者未经约车人或乘客同意、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未按承诺到达约定地点提供预约服务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或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规收费的;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的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 初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责令改正,并处200元的罚款 对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免罚情形:
1.首次实施违法行为。
2.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3.承诺及时改正,使用文明用语,保证车容车貌符合要求。
4.与乘客产生矛盾纠纷,遇有乘客投诉等情况,取得乘客谅解的。
5.未引发媒体负面报道等危害后果。
 
较重 一年内2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责令改正,并处300元的罚款  
严重 一年内3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责令改正,并处400元的罚款  
49 对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行为的行政处罚 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轻微 初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责令改正,并处以3000元罚款    
一般 一年内2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责令改正,并处以6000元罚款
较重 一年内3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责令改正,并处以8000元罚款
严重 一年内实施4次(含)违法行为以上的 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0元罚款
50 对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第四十四条
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 初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的罚款    
较重 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的 责令改正,并处1500元的罚款
严重 一年内实施3次(含)违法行为以上的 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的罚款
51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行为的行政处罚 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对其进行教育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改正后再次发生同类违反规定情形的,处200元以上800元以下罚款 轻微 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初次被查处的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的罚款 1.首次实施违法行为;2.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3.卫星定位装置行驶途中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非客货运输经营者行为所致。  
一般 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被查处2次的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改正后再次发生同类违反规定情形的,处400元的罚款
严重 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被查处3次(含)以上的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改正后再次发生同类违反规定情形的,处600元的罚款
52 对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行为的行政处罚 道路运输企业或者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的单位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责令改正,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轻微 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初次被查处的 责令改正,处500元的罚款    
一般 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被查处2次的 责令改正,处800元的罚款
较重 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被查处3次的 责令改正,处1200元的罚款
严重 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被查处4次以上(含4次)的 责令改正,处1500元的罚款
53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违反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 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十条
《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七十条第二款
《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
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轻微 擅自改变车辆颜色 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的罚款 1.首次实施违法行为。
2.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3.改装车辆的行为轻微,能当场恢复原状,且不影响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的。
4.按执法部门要求整改并恢复原状的。
5.未因改装造成交通事故等危害后果的。
6.该违法行为被查处的同时,不存在超限超载或超员运输违法行为。
一般 擅自改变车辆用途的 责令改正,并处8000元的罚款
较重 擅自改变车辆主要总成部件的 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的罚款
严重 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或者承载限值的 责令改正,并处1.5万元的罚款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未达到《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第(三)项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般 初次违法被查处的 责令改正,处1000元罚款 1.首次实施违法行为。
2.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3.逾期开展技术等级评定不超过30天的。
4.经责令改正,在要求的期限内进行技术等级评定,检验结果符合营运车辆相关安全标准和技术标准的。
5.车辆未因安全性能和技术等级问题引发交通事故、服务质量事件危害后果
较重 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的 责令改正,处2000元罚款
严重 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不含)以上的 责令改正,处4000元罚款
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九条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轻微 使用擅自改变车辆颜色的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一般 使用擅自改装车辆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 责令改正,处1000的罚款
较重 使用擅自拼装车辆、检测不合格车辆 责令改正,处2000的罚款
严重 使用报废车辆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 责令改正,处4000元的罚款
未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或者档案不符合规定的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第三十一条第(四)项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般 初次违法被查处的 责令改正,处1000的罚款 1.首次实施违法行为。
2.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3.在执法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建立车辆技术档案或按照规定完善车辆技术档案。4.未给车辆相关的交通事故调查造成不利影响。
较重 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的 责令改正,处2000的罚款
严重 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不含)以上的 责令改正,处4000元的罚款
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的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项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般 初次违法被查处的 责令改正,处1000的罚款 1.首次实施违法行为。
2.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3.能提供证据证明实际已开展车辆维护。
4.按执法部门要求及时改正行为,补充完善相应的维护记录。
较重 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的 责令改正,处2000的罚款
严重 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不含)以上的 责令改正,处4000元的罚款
54 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或者不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标准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十五条第三款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备案时提供虚假材料情节严重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原备案的业务 一般 初次违法的 责令改正,处5000元罚款    
较重 被初次处罚后拒不改正的 责令改正,处10000元罚款
严重 被媒体等曝光或其他造成恶劣影响的 责令改正,处15000元罚款
55 对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等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 未取得客货运从业资格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客货运经营车辆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经营车辆的;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客货运经营车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第二十二条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九条、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第四十一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轻微 小型车辆〔蓝牌或7座(含)以下〕初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责令改正,处200元的罚款    
一般 中型车辆〔黄牌或7座以上18座(含)以下〕初次实施违法行为的;小型车辆(蓝牌)实施违法行为2次(含)以上的 责令改正,处500元的罚款
较重 中型车辆〔黄牌或7座以上18座(含)以下〕实施违法行为2次(含)以上;大型车辆〔黄牌或19座(含)以上〕初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责令改正,处1000元的罚款
严重 大型车辆(黄牌)实施违法行为2次(含)以上的;使用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 责令改正,处15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