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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望都县全体企业家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5-09-29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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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企业:

好!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落实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我营商环境,我县今年9月正式推行“扫码入企”工作。此项工作6月份开展以来,得到了广大企业的积极配合与支持,在此我们向您致以衷心的感谢!       ‌‌
    执法人员到达企业后,需通过扫描企业营业执照上的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专属二维码,不同颜色的二维码状态代表不同的信息:

1.‌绿色二维码‌:系统提示“检查合规”,表明该企业本年度检查计划未超限,执法人员可依规开展常规检查。

2.‌黄色二维码‌:系统提示“检查次数已达上限”,需核实是否属于必要检查,企业可要求执法人员说明额外检查的法定依据。

3.‌红色二维码‌:系统强制拦截“禁止检查”,除非执法人员能提供特殊事由(如紧急案件),否则企业有权拒绝并向上级部门反馈。

生成二维码后,执法人员需在系统中完整记录以下信息,形成电子档案:检查主体(单位、人员及证件编号)、检查事由(如安全生产、环保抽查等具体事项)、检查结果(问题记录或合规结论)。

规范“扫码入企”执法检查流程的意义在于:避免对企业重复检查、随意检查,保障企业的正常经营权益;通过数字化手段规范自由裁量权,杜绝“人情检查”;实现全流程可追溯,为优化检查频次提供数据支持。

若您的企业接受执法人员检查时,遇到“执法人员未出示二维码、未完成扫码流程即开展检查”“扫码显示的执法单位、检查事由等信息与实际检查内容不符”等情况,可当场向执法人员反映问题并提出疑问,与对方沟通核实。若对执法人员的答复不满意或沟通后问题未得到解决,可直接拨打投诉举报电话0312-7827372,我们将对您反馈的诉求第一时间登记备案、安排专人全程跟进处理,确保及时您明确回应,切实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您也可登录望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入“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实时查询各执法单位公示的检查主体、检查计划、本年度检查频次上限等信息,主动监督执法行为。

政企协同配合可以更好的构建良好营商环境,我们期待您继续“扫码入企”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望都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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