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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09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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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

 

黄伟:

你对望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不服,于2026年7月28日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依法受理,9月21日审理终结,作出《望都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望政复〔2026〕72号),决定:一、驳回申请人的撤销办结反馈申请;二、驳回申请人的责令作出行政处罚并告知行政复议请求。本机关通过你提供的收件地址及联系方式以邮政快递方式依法向你送达,因你电话关机、预留地址查无此人,快递已被退回。

为充分保障行政复议申请人相关权益,本机关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望都县司法局行政复议股(望都县庆都西路9号)领取《望都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望政复〔2026〕72号),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如对该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自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望都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望都县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