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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劳动能力鉴定全流程网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6    来源: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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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劳动能力鉴定全流程网办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提升工作效率,规范办事流程,减少群众办事时间,进一步方便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保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实行劳动能力鉴定全流程网办工作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用人单位要及时通过保定市工伤保险网上办事系统为工伤职工在网上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事项,按照劳动能力鉴定所需材料要求填报《预交材料清单》,申请通过审核后,按《预交材料清单》准备纸质申请材料,由工伤职工在参加现场鉴定时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办理鉴定手续。无法通过网上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到当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事项,并由当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接收申请材料并录入:河北省工伤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按时限报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审核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参加劳动能力鉴定时,须携带纸质申请材料和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检验单等诊疗资料现场提交给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纸质申请材料和诊疗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办理相关手续,纸质申请材料和诊疗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无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补正所缺材料后方可参加劳动能力鉴定。
三、办理网址
参保的用人单位办理劳动能力鉴定事项可通过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baoding.gov.cn),点击首页中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版块登录或登录保定市工伤保险网上办事系统(电信公司网址:http://124. 239. 139. 132:8801/si联通公司网址:http://121.28. 194. 180:8801/si
四、劳动能力鉴定费缴纳
劳动能力鉴定费由申请人或被鉴定人在纸质申请材料 审核合格后,扫描河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单二维码缴 纳,直接缴入市财政局财政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