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都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关于调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望都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文件
望发改价字[2024]4号
望都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调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 知
望都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日(含)至2024年10月31日(含)期间,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对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采购成本进行了调整,根据《望都县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和河北省发改委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理顺天然气价格加强政策监管的通知》(冀发改能价【2022】1461号)文件要求,对你公司报送的与上游天然气企业签订的供气合同进行测算,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对非采暖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合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购进价格,经测算,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由采暖季的4.70元/立方米下调0.70元/立方米,即我县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非采暖季终端销售价格由4.70元/立方米调整为4元/立方米。
二、 本通知执行时间为2024年4月1日(含)至2024年10 月31日(含)。采暖季(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根据天然气经营企业与上游签订购气合同及实际购气价格再行调整销售价格政策。
三、中燃公司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望都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10日
